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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人才公寓排序规则

今日上海网(jinrishanghai)今日上海报道

成都人才公寓的排序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. 选房顺序

成都人才公寓排序规则

- 申请入口: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(唯一申请入口)提出申请的人才,其资格优先。

- 人才类别:A、B、C、D、E、F类人才按照类别高低的顺序安排选房,同类别的人才按照取得人才安居资格时间先后顺序来安排选房。

- 区县系统与市系统:在同一申请方式中,如果分别有通过市系统(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)和区系统申请的人才资格,则市系统(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)申请的人才资格先选,区系统申请的人才资格后选。

2. 限售政策

- 人才公寓限售五年:成都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所购住房,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、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。5年后可以出售。

3. 预留商品房政策

- 预留商品房申请:符合条件人才在项目销售前向市住建局提出意向商品住房预留申请,由市住建局推送至项目开发企业。若申请预留数量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20%,则按照“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,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,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”的排序规则确定可享受预留支持的购房人才。

综上所述,成都人才公寓的排序规则主要依据申请入口、人才类别以及是否预留商品房等因素来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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